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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详解快递暂行条例草案

    2018-03-09

  快递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法规 

  2月27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向媒体介绍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和快递业发展有关情况。马军胜表示,快递暂行条例的制度安排符合客观规律,也契合我国迈向邮政强国的实际,是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良法。待条例正式颁布生效后,将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保障人民用邮权益,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快递暂行条例是在我国快递业实现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自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业由小到大,发展迅猛,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十年间年均增幅42%。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党的十九大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对优化快递业政策法规环境、增强快递服务能力、提升快递服务质效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制定快递暂行条例,正是为了保障我国快递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邮政强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

  马军胜指出,制定快递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立法计划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立法进程随我国快递业发展而加速推进。立法过程中贯彻包容审慎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吸引着方方面面的参与,积极听取并兼顾公众、政府部门、协会、企业、员工等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画出了最大同心圆、取得了最大公约数,也鼓舞激励快递业始终坚持第一要务,推动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快递年业务量从2013年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时的90亿件,一路攀升,从100亿、200亿、300亿,直至去年的400亿件。

  马军胜强调,快递暂行条例是快递业在党的十九大后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条例草案的制度安排,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丰富、实用,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和创新。条例草案开篇就强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还为“发展保障”设立了专门的一章。条例草案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谋划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大大优化了发展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让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有关制度安排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更加充分地享受制度红利。此外,条例草案注重守护安全底线,对快递安全作出了细致、务实的安排。注重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实快递服务规则体系,为快递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条例草案,为快递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机遇、提供了支撑、理顺了关系、解决了难题。

  张建华指出,快递业已成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解决快递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经营秩序不够规范、有关服务规则不够明确等现实问题,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快递立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在立法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听取企业、快递员工和用户的意见,先后两次将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从各方面意见来看,各界对草案普遍反响积极正面,认为主要制度着眼于补齐快递业发展的“短板”,贯穿了包容审慎的理念,尤其是在保障发展方面亮点颇多。

  张建华表示,快递暂行条例在立法中注意把握了三个方面的指导思想,一是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二是在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三是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理顺法律关系,使企业、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他表示,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会密切关注条例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及时调整制度措施,更好适应新产业、新动能成长的需要。

  马军胜和张建华还回答了记者的其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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